全体师生员工、家属及来访人员:
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校园交通事故的教训,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,依据《万象城网页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车辆入校审批
(一)所有车辆须向安全稳定处申请注册或经教职工临时审批后方可入校(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除外)。
(二)未经职能部门审批,禁止校外车辆入校从事经营性活
动(如送快递、外卖等)。
二、车辆行驶管理
(一)所有车辆须自觉遵守本校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规定。
(二)车辆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校内道路须按限速标识行驶,主干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/小时,严禁超速,禁止鸣笛。
(三)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学车、练车、试车及飙车。
(四)在上下课高峰时段或举办大型活动期间,车辆途经人行密集区域需减速慢行,必要时主动停车让行。
(五)未粘贴学校编号标签的非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通行。
(六)在校学生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及骑行电动自行车(含电动滑板车)。
(七)所有车辆须停车入位,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停放车辆。
三、车辆违规处理
学校设置有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,对车辆行驶速度实行全天候监测,安全稳定处负责校园内常态化巡查,对超速、违停等违规车辆将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理:
(一)一年内首次违规,予以教育提醒。
(二)一年内两次违规,通报至违规车辆责任人所属单位或管理单位。
(三)一年内3次违规,全校通报,违规车辆实行限制入校:教职工及家属车辆累计交通违规达到3次(含3次)后,暂停违规车辆校内通行权限30日,此后每增加一次交通违规,对违规车辆实施暂停校内通行权限30日处理;其他人员车辆累计3次以上(含3次)交通违规,取消其校园通行权限,违规车辆列入黑名单,不得重新申办校园通行权限。
文明出行,关乎你我。请大家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,同时欢迎大家参与校园交通安全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771-4212110。
本通告未明确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事项,可向安全稳定处咨询,咨询电话:0771-4212545。
万象城网页版安全稳定处
2025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