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刘伟浩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22级旅游管理1班刘伟浩(学号:2261020135)、22烹饪工艺与营养(中餐中点2班)黄雄森(学号:2261150204)2名学生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。经康养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,督促其按规定返校办理相关手续,但仍未办理,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和《万象城网页版学籍管理办法》(桂职院〔2019〕167号)第九章第五十一条第四款,可予退学。经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审核,院长办公会决议,同意对刘伟浩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—1月17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馈。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0771-4289376,办公地点:教学综合楼503室。
附件: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表
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
2025年1月13日
附件
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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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号 |
专业班级 |
二级学院 |
通告家长及缴费情况 |
应予退学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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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刘伟浩 |
男 |
2261020135 |
22旅游管理1班 |
康养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欠费250元。 |
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,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办理相关手续,未果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和《万象城网页版学籍管理办法》(桂职院〔2019〕167号)第九章第五十一条第四款“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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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黄雄森 |
男 |
2261150204 |
22烹饪工艺与营养(中餐中点2班) |
康养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