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秦丽华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农业工程学院2020级食品加工技术1班学生秦丽华(学号:2041030211)于2022年11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3年11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张文英(学号:2260200247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姚雄珊(学号:2260200254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申灿兰(学号:2260200232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黄宏双(学号:2260200208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商学院2022级金融科技应用1班学生黄俊飞(学号:2259170130)于2023年11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11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物流学院2021级商务英语2班学生曾艺影(学号:2156070204)于2023年3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3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物流学院2022级现代物流管理7班学生李华景(学号:2256140745)于2023年3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3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学生未明确表示同意复学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以上8位学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 和《万象城网页版学籍管理办法》(桂职院〔2019〕167号)第九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逾期后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经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审核,院长办公会决议,同意对秦丽华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—9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馈。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0771-4289376,办公地点:教学综合楼503室。
附件: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表
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
2025年9月7日
附件
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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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号 |
专业班级 |
二级学院 |
通告家长及缴费情况 |
应予退学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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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秦丽华 |
女 |
2041030211 |
2020级食品加工技术1班 |
农业工程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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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张文英 |
女 |
2260200247 |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 |
农业工程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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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姚雄珊 |
女 |
2260200254 |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 |
农业工程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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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申灿兰 |
女 |
2260200232 |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 |
农业工程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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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黄宏双 |
男 |
2260200208 |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 |
农业工程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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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黄俊飞 |
男 |
2259170130 |
2022级金融科技应用1班 |
商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欠费2145元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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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曾艺影 |
女 |
2156070204 |
2021级商务英语2班 |
物流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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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李华景 |
男 |
2256140745 |
2022级现代物流管理7班 |
物流学院 |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 |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学生未明确表示同意复学,且未在休学期满后超过两周办理复学手续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