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秦丽华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日期: 2025-09-07 作者:     来源:     字体:[] [] []

  农业工程学院2020级食品加工技术1班学生秦丽华(学号:2041030211)于2022年11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3年11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张文英(学号:2260200247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姚雄珊(学号:2260200254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申灿兰(学号:2260200232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农业工程学院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黄宏双(学号:2260200208)于2023年9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9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商学院2022级金融科技应用1班学生黄俊飞(学号:2259170130)于2023年11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11月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物流学院2021级商务英语2班学生曾艺影(学号:2156070204)于2023年3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3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物流学院2022级现代物流管理7班学生李华景(学号:2256140745)于2023年3月开始休学,休学期为一年,2024年3月休学期满后,再次申请休学,休学期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。该生第二次休学到期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,学生未明确表示同意复学,且未办理复学手续。

  以上8位学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 和《万象城网页版学籍管理办法》(桂职院〔2019〕167号)第九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逾期后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经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审核,院长办公会决议,同意对秦丽华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  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—9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馈。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0771-4289376,办公地点:教学综合楼503室。

 

  附件: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表

 

 

  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

  2025年9月7日

 

 附件

 

万象城网页版应予退学学生信息一览 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学号

专业班级

二级学院

通告家长及缴费情况

应予退学事由

1

秦丽华

2041030211

2020级食品加工技术1班

农业工程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2

张文英

2260200247
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

农业工程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3

姚雄珊

2260200254
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

农业工程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4

申灿兰

2260200232
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

农业工程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5

黄宏双

2260200208

2022级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(对口)2班

农业工程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6

黄俊飞

2259170130

2022级金融科技应用1班

商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欠费2145元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7

曾艺影

2156070204

2021级商务英语2班

物流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均无法通过提供的电话取得有效联系,亦未回复学校发出的信息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8

李华景

2256140745

2022级现代物流管理7班

物流学院

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。该生未欠费。

休学期满后,二级学院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联系,学生未明确表示同意复学,且未在休学期满后超过两周办理复学手续。学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之规定,可予学生退学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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